依照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即《人力资源服务规范》(通则和11个业务服务规范)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申报等级评定时常见的三十个问题进行解答,仅供参考。
答:申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服务机构需要向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服务机构可以直接拨打电话:64521488、13671369755谢老师,13621191906王老师咨询机构等级评定相关事宜。
答:所有申报数据统计时间节点均以上一年度的年末为统计节点。
答:服务机构从事各项人力资源服务均要设置投诉电话、记录处理本(表)以及投诉处理相关制度,没有出现过投诉情况,可以没有记录内容。
答:《人力资源服务规范》中各项服务规范均对材料归档有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服务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材料归档。
答:不可以,一名员工只能计为一个服务业态的从业人员。
答:可以一起核算。
答:专升本属于本科。
答:招聘洽谈会备案信息是指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的招聘会详细信息以及提交招聘会组织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
答: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甄别与管理;栏目内容筛选与监控;信息发布安全与保障;技术支撑与维护;数据备份。
答:现场评查时,信息网络服务的有效单位注册数、个人注册数等运营数据,需要在网站上能够体现或者以截图的方式提供相关材料。